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假冒国外钢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的通知》、《关于天津斯曼特钢管有限公司伪造进口P91钢管造成电站锅炉主蒸气管道爆裂事故通报》的要求,做好火电站锅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火电站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近日,贵阳电监办与贵州省质监局组成检查组重点对华电大方电厂、盘南电厂开展了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了个别电厂有江苏省泰州市申工重机钢管有限公司生产的WT钢管,检查组当场要求更换,并要求新建机组不得使用该厂生产的钢管。
贵阳电监办与贵州省质监局将联合检查情况向全省火电企业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火电厂立即对本单位在建及运行的高温高压管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于2007年5月20日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贵阳电监办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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